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2.12.03截止日期:2012.12.09招标业主: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广州市招标公告正文 玉岩书院修缮保护工程(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玉岩书院修缮保护工程项目采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穗开管【2011】48号)实施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的条件,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对本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岩书院修缮保护工程(代建单位招标) 2、工程概况:玉岩书院、清风亭、文昌庙、招隐亭、金花庙、钟氏大宗祠、诰封将军祠等建筑物恢复修缮,及增加监控、水电、防雷和消防设施安装。玉岩墓群恢复修缮、周边山体排水、环境整治、仿古建筑雕塑、碑刻、彩绘壁画等的本体恢复修缮。玉岩书院、萝峰寺文物建筑群、钟氏宗祠建筑群、玉岩墓群周边,馒头山以及萝峰山局部进行市政及绿化建设,用地约44.8公顷。增加绿化植物、园道、广场平台、园林小品、管理用房、爱梅轩茶室改造、单体仿古建筑约810平方米。公厕、亭阁、水电安装、标识系统、消防、防雷、网络、监控、生物防治等附属配套设施。 3、项目估算总资: 18933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项目工期:施工工期暂定为24个月,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人使用止。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6、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萝峰;萝岗街萝峰村馒头山;萝岗街萝峰村迳子 三、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规划报建、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必须从2007年1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管理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注:①广州地区内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当由当地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②项目承接时间(2007年1月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中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日期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自2007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咨询或招标代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和业绩证明;②有职称的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含技术负责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人,需提供职称证;③必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一人,需提供职称证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④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一人,需提供职称证或注册会计师证;安全员或安全主任或安全工程师一人,需提供安全员证或职称证。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的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6、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否则需提供相应担保。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9、连续二年(2010、2011年度)盈利,并提供真实、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10、本工程不接受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项目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的上公布名单为准。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 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 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12月 1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 年12 月 14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及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5、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6、接受报名以及资格预审工作严格执行穗建招[2006]8号文规定。 六、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854 联系人:张工 地址:广州科学城创意大厦B2座副楼3楼 八、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工 电话:13802743011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28068854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电话(手机)号码:020-82086593 传真号码:020-82086591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730 广州开发区水西路凯达楼B栋5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971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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