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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3.08.23截止日期:2013.08.29地 区:江苏省 苏州市关键词:雕塑 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的 科技城景观提升整治及景石雕塑项目-科技城中心区人行道改造二期工程 已经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高新发改项(2012)087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2013-kjcgc-gw-002)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估算价40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4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9-20 至 2013-11-1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0001 | 科技城景观提升整治及景石雕塑项目-科技城中心区人行道改造二期工程 | 市政工程 | 其他 | 400.000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Ⅰ组; 市政公用-Ⅱ组; 市政公用-Ⅲ组; | 是 | 22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 “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8-23 09:00 至 2013-8-29 15:00 ,在 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9-12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新区
联系人: 张慧君 传真: 电话: 62399152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联系人: 陈良亮 传真: 65981698 电话: 0512-67079918
邮编: 215128 E-Mail: 6819ab@sina.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金明
项目组组长: 陈良亮 职称或执业资格: 工程师 联系电话: 65981698 上岗证号: 苏招E1284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3-8-23 至 2013-8-29
12. 备注: (一)本工程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须到苏州高新区建管处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并在开标现场提供资质核验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图纸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四)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价为:3762732.64元,发包价为:3235950.07元(标底价下浮14%),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报价,最终结算以审计金额为准。发包价计算见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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