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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2012-10-19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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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的补服纹样,前人已经进行了相当的研究:如周锡保先生在其5中国古代服饰史6一书,第十四章清代服饰/品官冠服0一节,/补服0条介绍了清代官员不同品级使用补纹的情况,并在书后用附表列出了5大清会典图6以及5皇朝礼器图式6中不同身份地位的补子纹样品种[1];黄能馥、陈娟娟所著5中国服饰史6第十章清代的服饰艺术/清代的男服0节,/补服0条则介绍了清代补服的基本款式特征,以及自亲王、世子、郡王直至文武官员一至九品补服上使用的不同补纹[2];再如,周讯、高春明的著作5中国历代服饰6,关于/补服、补子0,文中不但列出了不同官员对应的补纹规定,并配以对应的补子实物图片[3];宗凤英在5清代宫廷服饰6一书中对清代的宫廷服饰从其历史渊源、制度的确立、应用场合等不同的方面进行了论述,介绍了皇帝、皇子以及不同品级的文武官员补服纹样使用的差异以及补服不同的使用场合[4]。上述文献共同之处在于,对补纹的叙述基本都定格在清代官服制度成熟后期,往往皆以文武职司进行划分,阐述不同官品等级所采用的纹样差异,而对清代不同时期官服上补纹的变化与更定没有加以叙述。又如,王云英之著作5清代满族服
饰6虽在第三章/清代的官服0对清官服的定制进行了阐述,文中只有寥寥数笔提及顺治年间清代补服纹样的变动与修订,重点叙述清代服制的定制过程,清代补服制度的发展及变化没有进行详细的叙述[5]。补服是清代重要的礼仪服装,是清代帝王以及文武官员的章服和公服,上至皇帝下至未入流的小官吏,补服皆以石青色的绸、缎、纱、缂丝等为面料,上面织或绣符合其身份的/补子0。补服的补纹以织、绣、缂丝多种工艺手法完成,美观华丽。清代非常注重在服饰方面保留民族的传统,但是以补子区分文武官员的做法却是借鉴明代的官服制度,除了补纹外,还有服装上十二章等纹样的使用,都是对原汉民族所建立朝代的服装纹样的借鉴。清代的统治者认为/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式?0[6]其强调的是保留民族的服装款式,纹样只是起到润色的装饰作用,不影响服装的民族本质。现存明代及清代的官服实物也证明了这一点,除个别职司使用的纹样有所调整外,两个朝代代表官品等级的纹样多数相同;但在服装的款式上,两个朝代的差异是明显的:明代补子施之以袍,清代补子施之褂,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的服装款式。可见,对于一个极为重视本民族习性以及服饰传统的民族而言,对于异族服饰元素的借鉴,不可能是简单的原搬照抄,而是有意识、有选择地进行借鉴。同样地,补子纹样的取用也经过了清王朝几代帝王的不断更定与调整,是一个不断吸收和容纳的过程。
一、补服制度的确立
王云英所著5清代满族服饰6第三章/清代的官服0叙述了清代官服发展的大致脉络,并从政治、经济方面对清代官服定制的原因进行了一定阐析:明朝旧臣投奔后金带来的尊卑有序的观念、进入辽沈地区物资上得到大量补给,只有众家贝勒穿着、带着披领的朝衣是远远不够的,一种能够标志身份和等级的服装为日益增多的后金官员们需要。因此努尔哈赤决定效仿明朝补服之制,使后金的官员们也着补服以辨等级[5]。
天命六年(1621)七月努尔哈赤规定为了健全礼制,巩固统治,议定后金官员的官服制度,决定借鉴明朝的补服制度,以辨等级:/贝子穿四爪蟒子之补服,督堂、总兵官、副将穿麒麟补服,参将、游击穿狮补服,备御、千总穿带彪之补服0[7]。这就是清代补服的前身。后金政权建立了官服制度之后,各级官员依制而行,加上后金政权体制的膨胀,官员的增加对于补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了刺激锦缎以及补子这方面的生产,努尔哈赤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措施给予能够织锦缎以及补子的汉人工匠以特殊的奖赏。天命八年(1623)二月,督堂派出73人织蟒缎、补子,并将所织的成品交给努尔哈赤,他看后嘉奖说/织蟒缎、补子于不产之处,乃至宝也。0于是命/无妻之人,尽给妻、奴、衣食0,/免去各项官差及当兵之役,就近养之0,并且/一年织蟒缎若干,多织则多赏,少织则少赏,视其所织而赏之0[7]。努尔哈赤
的这些举措促进了锦缎、补子生产的发展。
天聪五年(1631)十二月,汉臣宁完我上书给皇太极,强调服装的重要性,称服制/尤为我国切要之事0,是/皇上陶铸满汉之第一要务,满洲国人,语言即同,贵贱自别。若夫汉官只因未谙满语,尝被训笑,或致凌辱,至伤心堕泪者有之,皇上遇汉官,每温慰恳至,而国人反陵轹作践,将何以示一体而招徕远人耶。宜急分辨服制、造设腰牌,此最简最易,关系最大者,皇上勿再忽之也。0[8]宁完我提出制定官服制度对巩固和发展后金的政权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仅是辨别等级贵贱,同时有/陶铸满汉0、/招睐远人0之作用。天聪六年二月,皇太极开始着手更定和补充努尔哈赤时期的官服制度,十二月又一次议定官员的服制,并提出/永为定制0以使朝野遵守[8]。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又确立了顶带之/品级制度0,在皇太极的筹建之下,清代的官服制度逐渐建立。
如前所言,清代补服制度借鉴明朝之制,除/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僅其式0的原因之外,也体现了清代官服制度在民族统治上的用意,是满族的服饰形式与汉族服饰纹样的融合体。
二、补子纹样的修订
(一)顺治年间
顺治年间补服的纹饰使用进一步完善,按照5清实录6记载,顺治九年(1652)四月曾更定诸王以下文武官民舆马服饰制,补子的使用也做了一系列的规定,除了不同等级官员使用的纹样有所差别之外,还对何等身份、何等场合使用补子做了规定。民公、侯、伯/准用貂镶朝衣,貂褂、貂袍,及蟒缎妆花缎、金花缎、各样补缎、倭缎、花缎、素缎等项。除朝服外,或寻常进衙门或往各本王以下等府,服蟒缎袍,花素缎镶领袖袍,其长短外褂俱用麒麟补。0一二品官朝衣用料要求相同,/除朝服外,或寻常进衙门或往各本王以下等府,服蟒缎
袍,花素缎镶领袖袍,其长短外褂在部院等衙门一品官用仙鹤补,二品官用锦鸡补。不在部院等衙门一二品官用狮子补。其在外任文武一二品官,同未入八分内闲散宗室。0三品、四品,三等侍卫可服貂褂、貂袍,及蟒缎妆花缎、金花缎、各样补缎、倭缎、花缎、素缎等项,除朝服外,寻常进衙门或往各本王以下等府,/其长短褂在部院等衙门,三品官用孔雀补,四品官用云雁补,不在部院等衙门,三品官用虎补,四品官用豹补。其在外任文武三四品官,同一等侍卫。0民公、侯、伯、一品、二品、三品、四品等官/凡五爪、三爪满水缎圆补,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穿。如上赐许穿。0五品、六品、七品官寻常进衙门或往各本王以下等府,服花素缎镶领袖袍,/其长短褂在部院等衙门,五品官用白鹇补,六品官用鹭鸶补,七品官用鸂鶒补,不在部院等衙门,五品官用熊补,六品七品官用彪补,外任文武五六七品官同。0八九品官寻常进衙门或往各本王以下等府服素缎镶领袖袍,/其长短褂在院部等衙门,八品官用鹌鹑补,九品官用练雀补,不在部院等衙门,八品官用犀牛补,九品官用海马补。,外任文武八九品官同。都察院按察使司官不论品级俱穿獬豸补。0同时对于官员的家属使用补子也有明确的规定:/公、侯、伯、一品官以下,满汉有顶带官以上,其妻俱从夫服,父母俱照子服,其未分家子未出嫁女俱照父服,但不许用顶带补子。分家子照本身等地服。出家女照其夫等地服。0举人、官生、贡生、监生、生员/各色素缎俱许用,0貂皮、猞猁狲、白豹皮、狐腋不许穿,穿别色皮衣及素缎披肩领袍、小袖袍/不许镶边不许用补子0。亲王随身使从无官职闲人/准照五品官等地穿用,但不许用顶带补子。0世子、郡王随身使从无官职闲人/准照六品官等地穿用,但不许用顶带补子。凡违禁衣服如五爪、三爪,满水缎圆补子,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存留在家。0逾越品衣服除了上赐才许穿着,违禁/有官者照前程罚银,无官者鞭责衣物俱入官。妻子犯者罪坐家长。0四品以上官/既穿蟒缎妆花缎等衣,长短褂上若不缀补子各从其便。0五品以下官/必照品级缀补,若服所定品级以下之服无罪。
顺治九年所定亲王、郡王等之服制要求在5钦定大清会典则例6有进一步的记载,顺治九年题准:亲王冠服/补用五爪团龙文四,服用满翠五爪四团龙段(缎)0,世子冠服、郡王冠服/与亲王同0;贝勒冠服/补服用四爪团龙文二及蟒文妆花等段0;贝子/服与贝勒同;0镇国公/服用四爪方蟒0余与贝勒同,辅国公服与镇国公同;镇国将军/补服用麒麟余与镇国公同0;辅国将军/补服用狮余与镇国公同0;奉国将军/补服用豹余与镇国公同0;奉恩将军/补服用虎余与镇国公同0;民公、候、伯冠服/补服或用麒麟或用四爪蟒0;官员补服文官/一品用仙鹤,二品用锦鸡,三品用孔雀,四品用云雁,五品用白鹇,六品用鹭鸶,七品用鸂鵣,八品用鹌鹑,九品用练雀;武官一品、二品用狮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用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马;都察院、按察使司衙门官,不论品级,均用獬豸。0这与后来的补服纹饰的规定已经颇为接近了。服色,/公、侯、伯、大小官员父母从子品用,未分居子未出嫁女除顶带补服外,其余服色照父品用,已分居子照本品用,出嫁女照夫品用0[10];顺治九年的这次服制的规定是比较详尽的,主要的基本定规为以下几点:
(1)各品级官员服用补纹、面料品种各不相同;
(2)官员家属依据亲疏关系穿着服饰有所差别;
(3)品服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兼上,违例将受到处罚;
(4)品官是否在部院等衙门,长短褂上的补子纹样有所差别,在部院等衙门补纹用禽,不在,则补纹用兽。
除了第四点之外,其他的三点在清后期的服制中都有体现,而第四点文武官因是否在部院衙门,而使用不同的补纹在清后期的文献中未见强调(清代中央各部院衙门最主要的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5钦定大清会典则例6中仅记载了顺治九年所定的文武不同品级使用的补纹差异,并没有提及品官是否在/部院衙门0所着补子种类不同,笔者认为这两者并不矛盾:顺治九年已经确定了文武职司服饰所用补纹的具体品种,补纹的使用也有一系列的规范,如品官家属如何使用、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兼上等;事实上,品官是否在部院衙门,其补纹所用禽、兽品种的转换还是在同品级的文武职司之间进行的。
(二)康熙年间
康熙年间,补服的品级纹样再一次更定:康熙元年更定了顺治九年民公、侯、伯冠服的规定,由/补服或用麒麟或用四爪蟒0改为/补服用四爪蟒0;原武官一二品补纹皆为狮子,康熙元年做了变动,改为/武官一品补服用麒麟0;规定/文武一品官虽有加级不得过本品补服0;题准郡主额驸冠服/补服用四爪蟒0;康熙三年则修正了顺治九年确定的武官三四品的纹饰,原/三品用虎,四品用豹0改为/武职三品补服用豹,四品用虎0;
康熙三十九年覆准/多罗贝勒亲随顶带补服外,服色准视七品官,固山贝子入八分公亲随服色准视八品官0;奏准/公主下嫁在京额驸,照例顶带坐褥皆视镇国公品级,戴双眼孔雀翎0[10]。康熙年间的这几次更定是建立在顺治九年规定的基础上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1)进一步明晰了官品及所使用的补纹种类,剔除了补纹的混用现象;
(2)增加了具体的定规细节,使补服制度愈加完善。
(三)雍正年间
雍正六年覆准都察院衙门除左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御史及御史用獬豸补服外,/都察院都事、经历、笔帖式、按察使司、经历、照磨等官,均用本身品级补服,不得用獬豸补服0。[10]雍正六年的这次变更依旧是对前朝规定的一次完善,着獬豸补服的官员从笼统的以所属部门进行划分,而细致到以职司进行区分。
(四)乾隆年间
乾隆十年规定凡考职司官员在籍/止用顶帽,不许僭用补服0[10]。
乾隆二十四年,5皇朝礼器图式6完成,此后补服的形式没有大的调整,终清之制,其制无改。补子使用的具体规定如下[11]:
亲王补服 色用石青,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世子同。
郡王补服色用石青,绣五爪行龙四团,两肩前后各一。
贝勒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四爪正蟒各一团。
贝子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四爪行蟒各一团。固伦额驸同。
镇国公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四爪正蟒方补。辅国公、和硕额驸同。
民公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四爪正蟒。侯、伯同。
都御史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獬豸。副都御史、监察御史、按察使及各道皆同。
文一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鹤。
武一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麒麟。镇国将军、郡主额驸、子皆同。
文二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锦鸡。
武二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狮。辅国将军、县主额驸、男皆同。
文三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孔雀。
武三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豹。奉国将军、郡君额驸、一等侍卫皆同。
文四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雁。
武四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虎。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皆同。
文五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白鹇。
武五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熊。乡君额驸、三等侍卫皆同。
文六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鹭鸶。
武六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彪。蓝翎侍卫同。
文七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鸂鵣。
武七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犀。武八品同。
文八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鹌鹑。
文九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练鹊。未入流同。
武九品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海马。
从耕农官补服色用石青,前后绣彩云捧日。
三、结论
(1)清代补服制度是在明代之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满族服装形式与汉族服饰纹样的融合。对于一个极为重视本民族习性以及服饰传统的民族而言,除/润色章身,即取其文0、视服装形式方为民族本质之外,这种融合还有一定的政治含义,即/陶铸满汉0、/招睐远人0,在政治上安抚投奔后金(清)之明朝官员,以巩固自身的政权。
(2)清代的补服制度并不是对明朝之制的简单取用,而是经过清王朝数个帝王的不断更定与完善才建立起来的。最为重要的更定是在顺治帝时期,清代中后期成熟的补服制度框架、细则在顺治九年已基本形成。后期帝王在补服制度上所作的变更主要为一些细化与补充,使不同等级所着的补服品种更为明晰。至乾隆二十四年5皇朝礼器图式6完成,补服制度形成,终清之制没有大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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