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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湾国际与金融广场中间水渠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葱葱郁郁假山    时间: 2017-4-18 17:11
标题: 海湾国际与金融广场中间水渠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海湾国际与金融广场中间水渠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添加时间:2017-4-18 浏览量:19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418_105878047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湾国际与金融广场中间水渠景观工程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 泉台管经审〔2017〕6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国际和金融广场中间水渠两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造价为1144.038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总规划面积为6555平方米,包括出入口、构筑物、小广场、观景木平台、台地景墙、驳岸等 ,具体详见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4.0382 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天 (苗木养护时间按成活养护、日常养护各六个月计算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叁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或者在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季度信用分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系统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08时00分至2017年4月23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1896028818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 73号)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70310010010000116631

注: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

8.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备注: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邮编:362100

电话:0595-87518168

联系人:小董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邮编:362000

电话:18960288181 传真:0595-28063199

联系人:黄伟腾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金百利斜对面)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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