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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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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egis
时间:
2013-3-27 09:53
标题:
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3.26截止日期:2013.04.02招标代理: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江苏省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一、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已经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
( 2)工程地点:润都公园。
( 3)工程规模: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造价约 180万元。
(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5)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 6)质量标准:合格。
四、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润都公园景墙浮雕工程(浮雕一)的施工(主要包含浮雕的采购、制作、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凡具有承建本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以下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招标[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的雕刻、制作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应包括[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的制作。
( 2)拟选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具备城市[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或城市[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工艺高级工资格。
( 3)投标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 4人) 2012年 7月― 2012年 12月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工程其投标报名。
七、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 2013年 3月 26日 8: 30时至 2013年 4月 2日 17: 3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世纪大道 619号金太阳 B座六楼,联系人:周宏康,联系电话: 15605103326)后方可参加投标。
八、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拾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 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 90%,其余 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 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0515-83082019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张玉海 联系人:周宏康
联系电话: 15950218690 联系电话: 15605103326
2013年 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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