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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汾阳市公园、雕塑及亮化工程招标再次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egis    时间: 2013-3-14 14:09
标题: 汾阳市公园、雕塑及亮化工程招标再次公告
基本信息招标编号:SS1411821303050045 加入日期:2013.03.13截止日期:2013.03.19招标业主: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山西省 汾阳市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招标编号 :SS1411821303050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阳市公园、[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及亮化工程项目已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汾发改【2012】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汾阳市文峰路,体育场西侧。
建设内容:历史文化长廊、[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群、景观小品及亮化工程
建设工程投资:1873.79万元;
工    期: 16个月
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2招标范围:  
汾阳市公园、[color=#ff00 !important]雕塑及亮化工程招标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

3.招标编号:SS141182130305004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用建造师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3月 13日至 2013 年 3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汾阳市狄青路与迎新正街交叉口开元花园展示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均指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四套(加盖企业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建造师);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工程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规费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年3月 13日至 2013 年 3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时在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单  位 地 址 :汾阳市南二环路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 : 薛维  张绒         
联  系 电 话 :0358-7575000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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