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山网

标题: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Aegis    时间: 2013-1-10 11:05
标题: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1.10截止日期:2013.01.14招标业主: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广州市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20-388905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8385499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8890506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分公司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661号(黄埔东路与石化路交汇处)。该厂物业管理面积约为57000 m2,其中包括道路、办公楼等构筑物;厂内绿化占地面积约92000m2。厂区清除垃圾收集总量约为5吨/日,其中包含生产线垃圾、砂烁。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项目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地分公司南北厂区的绿化养护、办公楼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外围道路的保洁、池面卫生的清洁、盆花摆设和保养、除四害以及厂区职工膳食供应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的工作内容以《用户需求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00464.67元。

六、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10 日 至 2013 年 1 月 1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1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2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 ,下午:14:00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的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不含暂定级)或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B级或以上资质。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须提供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及单位公章)。合同签定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否则作违约处理。

7、投标人自 2009 年10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的物业管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书或服务合同、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并委托单一的授权委托人,且应在相应位置签名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按顺序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式二份,一 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 1 月 8 日



附件一: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O一 三年一月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组成,负责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要求



说明: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应按本章所列格式填写,并在所有标注需签名、盖章之处签名、盖章。本预审文件对申请人打印文件时所用字体、字号不作限制,表格大小也可根据需要用计算机扩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交相应资料,且在相应位置签名或盖章。

格式 :封面(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列明联合体单位名称并盖章)




欢迎光临 假山网 (http://grc33.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