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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海县前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景观湖部分) [打印本页]

作者: Aegis    时间: 2013-1-6 15:09
标题: 宁海县前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景观湖部分)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1.06截止日期:2013.01.29招标业主: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1 .交易登记号: 13GC060006
2 .建设单位: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
3 .工程名称:宁海县前童镇水环境建设工程(景观湖部分)
4 .工程地点:宁海县前童镇
5 .批复文件:宁发改投资 [2012]215 号
6 .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 5690.13 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投资 约 1600 万元。
7 .招标内容、范围:对新区内的孝女湖、庙湖、天水湖及树夯排水河进行扩容及维修整治,新开挖鹿山湖及学士湖,并包括景观配套工程。
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 .工期: 300 日历天。
10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是 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根据浙建建2007(105)号文,如联合体一方仅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则该单位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
11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项目负责人应符合 “ 浙水建 [2008]13 号文 ” 关于建造师兼职的规定和 “ 浙政发 [2009]22 号文 ” 第(十七)条关于更换的规定(指 22 号文发文之日后更换的情况);
4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4 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根据浙建建2007(105)号文,如联合体一方仅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则该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三类人员”证书 )
5 ) 投标人须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6 )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 [2007]22 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仅要求水利资质施工企业进行登记);
7 )县外园林绿化企业须按《县外园林绿化企业进宁海县施工备案管理办法》(详见“ nhztb.gov.cn 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县外园林绿化企业进宁施工备案表,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如进宁备案表已过期或是未办理进宁备案的,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8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09 〕 51 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水利资质施工企业)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9 ) 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10 )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 2012 】 21 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如无公告期,按通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计);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及时间:请于 2013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nhztb.gov.cn )网页下方下载。
1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 nhztb.gov.cn 法规制度”);
15.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5.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15.4 银行帐号: 39752001040010207 ;
15.5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 万元;
15.6 递交时间: 2013 年 1 月 25 日 16:00 时前。
15.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 咨询电话: 0574-65131828 。
1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 50 号
电 话: 0574-65370792 电 话: 0571-86486095 或 86438223
传 真: 传 真: 0571-86438219
邮 编: 315600 邮 编: 310020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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